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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边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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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荒漠的强者都会如此。只有金躯玉髓,才能够保证肉身在荒漠中不受侵袭。
其人拖着一个巨大的皮袋,将荒漠的地面拖出一条长痕,就那么缓步走来。身上的黑色污迹也印入骑士眼中,那是魔血,“魔”血是黑色的。
当然,最让人惊讶的其实是那一张脸。
看到他,你会惊讶,怎么有人可以生成这般模样?怎么能够“美貌”如此?
这种“美”,甚至是超脱了性别的,有颠倒众生的魅力。
哪怕嘴唇干裂,哪怕皮肤粗糙,其人五官合在一起,就是那样无可救药的迷人。
但是骑士们没人敢多看几眼,先前有一个部落的首领觊觎这张脸,结果他一直“失踪”到现在,他的部落也早被瓜分干净。
“赵!”为首的骑士大笑起来:“我的曳赅!伟大的苍图神保佑你平安归来!”
曳的意思是牵引,赅的意思是包括、完备。
曳赅就是在任何时候都拉着你继续往前走的人,在牧国,它的意思等同于兄弟。
而苍图神是牧国人的信仰。相传是一尊狼身鹰翅马足的神祇,是狼鹰马之神。但也有祭司认为,祂并无具体的身躯,不能够被确切形容。祂不具有任何人类所想象的样貌,同时也包括了所有想象。不存在于任何地方,同时也无所不在。
“宇文。”自荒漠走回来的年轻人笑道:“让我平安归来的不是苍图神,是我的刀子和拳头,。”
骑军万夫长宇文铎是一个扎着许多辫子的雄壮汉子,骑着高头大马,声音像号角一般。大笑着跃下骏马,往前迎了几步,与年轻人抱在一起。
在拥抱的时候,他小声说道:“在牧国,你应该信仰苍图神,哪怕只是在口头上。配合一下我吧,这会让你省去很多麻烦。”
分开拥抱的时候,他又换成了那副爽朗的样子:“我的曳赅这次又割下几头?”
宇文铎瞧来也不超过三十岁。在牧国,这个年纪能够做到万夫长已经很不容易,尤其他还是骑军的万夫长,可见不仅实力过硬,家族背景也不差。
姓赵的年轻人将那只巨大的羊皮袋子提到身前,堆在宇文铎脚下:“都在这里了。”
“这么多?”
尽管早有猜测,宇文铎还是忍不住露出喜色。
“继续巡视!”
宇文铎大声呼喝,让手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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